中原工学院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发布时间:2025-03-31点击:

为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 4号)、《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督促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豫考研[2025] 5号)、《中原工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研招生[2025] 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工作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统筹兼顾促进不同类别研究生教育共同发展,强化监督确保研究生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组织管理

复试录取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服从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的领导,接受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督察组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巡视检查。

三、复试工作安排

(一)复试对象

复试分数线按照《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的要求执行。

第一志愿按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参加复试考生名单。

调剂考生必须填报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复试工作组通过该系统进行调剂工作。对申请我院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根据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对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结合我院各专业研究方向情况、初试科目成绩等因素综合衡量。

复试采用差额形式,各专业的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并提前公布。

(二)复试时间

复试在4月1日-4月27日期间进行,调剂考生的复试在4月8号调剂系统开启后进行,具体复试时间在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网站公布。

(三)复试方式

我院2025年招生复试工作采取现场复试方式。地点,龙湖校区2号实验楼341会议室、328实验室

(四)复试内容及要求

复试采用专业课考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复试内容包括心理素质测评、业务考核和思想政治考核,采用在线测评、专业课考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心理素质测评

考生须在复试的专业课考试与面试开始前一天,通过手机扫描下图二维码操作完成。登录名为考生编号,密码为本人身份证号后6位。

该测试主要了解考生对现实的稳定态度及适应环境、解决问题的习惯化反应模式。测试题目是对一个人基本特性和个人素质的反映,仅仅体现个人态度,答案无对错之分。

 

2、专业课考试:时间3个小时,满分100分。

3、面试:面试内容包括外语听力、口语测试、专业能力考查、综合能力评定三部分,满分100分。一般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考生可提前结束考核。

1)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满分20分

由学院外语能力考查组负责,与专业面试分开进行。主要考核考生外语听说读能力,时间为8分钟,当场给出测试成绩。

2)专业能力考查:满分70分

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实践操作及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综合能力评定:满分10分

对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成绩、科研创新潜质、社会实践、科研成果以及工作业绩等进行考核。

4、思想政治素质考核

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情况。合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5、对于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参加报考专业本科阶段的两门主干课程的加试,加试方式为笔试,时间为3个小时,每科满分100分,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加试科目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试题题目为综合性、开放性能力试题。我院所有专业,针对跨专业报考情况,均无加试要求。

6、复试成绩为专业课考试和面试等各项成绩之和,考生的最后综合成绩为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相加:

最后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2)×50%

(五)复试流程及要求

考生复试报到时,由学院进行资格审查,考生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有效;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见附件),对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保密,本人复试结束后亦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外透露传播。

1、资格审查

1)身份审查

考生须准备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学院审查考生身份证上的照片与本人相貌以及初试准考证上的照片是否一致。

2)学历、学籍审查

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应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审查最终给其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招办出具的《自考成绩证明》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届时毕业证明》原件。

往届生需提交考生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

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审核

审查考生提交的带有本人档案所在单位政治工作(或人事)部门政审意见的《中原工学院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需加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公章)。

4、复试成绩公开

复试完成后,复试成绩按照招生程序要求,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接受考生申诉。

四、调剂要求

1、我院严格执行《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 4号)、《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督促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豫考研[2025] 5号)、《中原工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研招生[2025] 2号)等文件关于调剂工作的相关要求。

2、我院在接受调剂生参加复试时,第一志愿报考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生,按初试成绩确定复试考生名单。结合我院专业实际情况,同等条件下,有物理学专业学习背景者优先进入复试名单。

3、要求调剂考生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4、要求调剂考生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全国初试成绩A类地区基本要求。

5、要求调剂考生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6、要求考生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应考有数学和英语,我院不接受未考数学和英语的考生调剂。

7、我院调剂工作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五、体检

拟录取考生应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主要内容包括:裸眼视力、色觉检查、胸透、心电图、身高、体重、血压、肝功能),并线上提交加盖医院公章的体检报告扫描件(体检日期应为近一个月内)。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文件要求,招生体检可以不进行“乙肝五项”和HBV-DNA检测。录取考生在入学报到后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新生入学体检。

六、录取

1、根据考生最后综合成绩按照分学科专业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1)未达到规定学历学位要求或提供虚假信息者。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

3)专业课考试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低于60分者。

5)初试、复试中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者。

6)体检不合格者。

2、所有拟录取名单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招生工作栏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并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统一公开。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3、录取考生入学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其它事宜:

1、咨询联系

电话:0371-62506840,19937651897,戚老师/靳老师

Email: qhui@zut.edu.cn

网址:https://wdxy.zut.edu.cn/zsjy/yjszs.htm

2、监督举报

电话:0371-62578127 王老师

3、通讯地址:河南郑州新郑双湖经济开发区淮河路 1 号,中原工学院,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邮编:451191

4、本办法未尽事宜,以上级文件(政策)为准;本办法表述如与上级文件(政策)不符,以上级文件(政策)为准。

中原工学院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2025年3月26日

 

  • 附件【考场规则.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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