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学生个性发展和因材施教,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和创造性,确保正常的教学秩序,根据《中原工学院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中工教〔2024〕20号)规定和《关于做好2025年春季学期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教务〔2024〕48号)文件要求,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2025年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组织
成立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转专业工作和考核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学院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和考核工作。
组 长:方莉俐
副组长:郭 鹏 刘自范 王建军
成 员:靳文涛 李 林 马亚琼 汪梦雅
二、转出专业条件和工作程序
(一)申请转出专业者需符合《中原工学院普通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第三章第七条规定的条件且没有第八条规定的不予转专业情形。
(二)申请转出专业者需在2025年2月24日-25日向所在原专业提出申请,并于2月25日17点前填写《中原工学院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经辅导员签字后提交至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
(三)转专业工作小组依据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参考申请者第一学期学业成绩进行综合评定,决定是否同意转出,并在《中原工学院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签署意见。
三、转入专业工作程序及考核方式
(一)申请资格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接受符合《中原工学院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中工教〔2024〕20号)规定中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的转专业申请。
(二)考核方式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对申请转入学生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3.5者、休学创业或退役转退役后复学者、或其他符合学校相关规定者,免于考核;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3.5者,须参加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转专业考核。
考核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形式。笔试以闭卷考试形式,转入专业系主任负责命题、阅卷,教学办组织考试。笔试通过后,由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转专业考核小组对申请转入专业的学生进行面试。综合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成绩两部分组成,成绩比例各占50%。总分数从高到低排列。
(三)接收人数
2025年各专业转入人数比例原则上不做限制。对于转入学生,经学院转专业考核小组考核后做审核决议。
本方案解释权归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转专业工作和考核小组。
未尽事宜,可至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2号实验楼239室咨询。
教学管理办公室:0371-62578125
系部办公室:0371-62506840